為搶抓汽車綠色化、數字化、無人化、平臺化產業重構機遇,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深圳8部門于11月27日晚聯合發布《深圳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有效期3年。
《若干措施》提到,增強關鍵技術研發創新能力。支持圍繞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共性基礎技術以及汽車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及關鍵零部件攻關,根據項目評審結果予以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
同時圍繞車規級芯片、車用操作系統、中央計算平臺、新體系動力電池等產業核心領域和重要環節,支持針對重大技術系統、重大工程、重大裝備等進行重點攻關,按項目總投資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鼓勵實現重大核心環節突破。
在培育構建現代汽車產業體系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打造高質量發展企業梯隊。針對具備核心競爭力的新能源乘用車及商用車企業、系統解決方案企業及零部件企業,重點推動其業務總部落戶。支持設立國內外整車龍頭與解決方案、核心零部件企業的合資實體,探索開展新型汽車聯合生產制造模式。鼓勵在關鍵核心領域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建設高水平研發創新主體。推動高校和職業技術院校設立車輛工程學科以及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城建等領域的交叉學科。鼓勵企業聯合市內外高校和職業技術院校探索“訂單式”人才培育模式。鼓勵建設一批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支持新能源整車企業落地研發機構,按規定比例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助。
導入高標準支撐服務主體。積極引進國內外大型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檢驗檢測及認證機構,建設集設計、開發、測試、交易、服務于一體的數字化集散中心,對符合規定的公共服務平臺,予以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項目運營期按其上年度審定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運營期累計資助不超過三年。
在提升汽車產業先進制造能級方面,《若干措施》指出,推動汽車電子高質量發展。推進車用操作系統、自動駕駛算法、智能傳感器等產業鏈核心領域汽車電子業務發展,對于通過管理體系、功能安全認證以及可靠性測試等車規級產品認證或汽車行業專屬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按認證費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資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加速創新成果應用落地。圍繞整車技術、新一代電池技術、電機電控前瞻技術、智能化技術加速實現創新成果轉化,按項目總投資的規定比例予以不超過1500萬元資助。
支持企業提級增效。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引導整車及零部件以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為主攻方向實施技術改造活動。
加快企業綠色化轉型。選取充電樁、動力電池等鏈條龍頭企業率先開展碳足跡核算應用,逐步帶動全產業鏈企業開展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評價。支持產業鏈企業綠色化升級轉型。
在加大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推廣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提升電動化及清潔化水平。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等政策。鼓勵新能源汽車下鄉。鞏固公交及出租領域全面電動化成果。對燃油動力更新置換為LNG動力的重型貨運車輛(含港口內拖車),按規定給予購置補貼,對港區內使用LNG拖車按規定予以運營資助。探索開展純電動短途運輸、城建物流以及礦場等特定場景重型貨車運營示范。對符合條件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按照廣東省獎補政策予以購置補貼和車輛運營補貼支持。
完善補能基礎設施網絡。鼓勵企業開展新型充電模式和融合新技術的示范應用。引導社區采用“統建統服”模式。加大配電網絡建設和支撐力度。加快“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建設,助力建設源網荷儲友好互動的新型電力系統。支持綜合能源補給站(氫、油、電)、換電站及多功能智能桿建設。對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氫站,按照相關政策予以支持。
鼓勵開展智能網聯試點示范及商業運營。加快建設功能齊全、特色突出的智能網聯交通測試場,打造智能網聯汽車與智能交通全面融合的測試環境。有序開放智能網聯車輛示范及商業化應用場景,鼓勵在場景內開展自動駕駛出租車、短途接駁、清掃車、物流運輸等形式的應用。
豐富汽車消費體驗場景。支持使用新型汽車消費服務模式。壯大二手車交易市場,研究制定二手車出口扶持計劃,對二手車經銷額按照規定比例給予獎勵。支持華強北片區、光明國際汽車城片區、羅湖筍崗片區、福田交通樞紐等區域打造汽車產業特色街區。鼓勵企業開展汽車改裝示范、汽車影院、汽車露營基地、汽車文化俱樂部等相關文化活動,打造深圳汽車文化IP。
搭建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網絡。支持新能源整車企業、動力電池回收企業及資源再生企業協同發展,鼓勵動力電池回收行業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發展,推動完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支持開展成套化先進技術設備推廣應用,推進動力電池規范化梯次利用和資源再生利用。
在支持汽車產運貿一體化發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動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統籌建立新車和二手車、整車和散裝件、集裝箱和滾裝船的全方位產運貿體系。扶持培育汽車批發零售企業(集團),積極引進汽車出口龍頭企業。積極招引滾裝船公司,保障深圳港汽車滾裝船基礎運力。支持企業通過中歐班列等陸路運輸以及海路運輸、多式聯運等形式出口新能源汽車,對汽車外貿滾裝航線,按航次予以資助。
提高國際化合作交流水平。鼓勵國際汽車行業組織在深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搭建企業海外發展服務平臺。支持企業、機構和社會組織在綠色低碳、智能網聯、基礎設施等領域主導或參與國內外標準制定及修訂,單項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鼓勵企業加快海外業務布局,推動海外生產基地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展會。支持舉辦高規格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國內國際展會、論壇及賽事,對具有影響力和行業帶動力的活動,按相關規定予以資助。
在優化產業資源要素配置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要優化產業空間布局。鼓勵創新“深圳總部+飛地生產”新發展模式。支持建設一批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園區,優化產業用地戰略空間儲備庫。提高工業空間利用效率,依托各區優質廠房資源,鼓勵汽車電子等產業實現“工業上樓”。
強化資金服務支撐。設立汽車消費金融機構,為新能源汽車消費提供專業化、集成化金融服務。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建設新能源汽車產業基金體系,創新推出“車電分離”等專項融資產品,建立“零部件原材料-整車生產-終端應用”全產業鏈金融支撐體系。完善“一核雙心多區”產業發展格局,支持深汕建設世界級汽車制造城,圍繞優化產業空間及配套服務、招引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重點項目、推動重點企業提質增效等方面設立深汕汽車城專項資金。
(記者 許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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